经过5个多月时间,依据《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进行的第四批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日前结束。至此,包括浙江传化物流基地有限公司、苏州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等在内的我国已拥有172家A级物流企业。
此次评估是继去年2月全面启动评估活动以来的延续,按照国家标准所设立指标的各项规定性要求,经过对申报企业的资产、经营、管理、服务、人员素质的全面评估,并经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定通过,产生了第四批A级物流企业共43家,其中5A级企业5家,4A级企业10家,3A级企业21家,2A级企业7家。
本次公布的43家A级物流企业,再次集中地展现了我国物流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品质,体现了现代物流企业的基本特征。在贯彻国家标准、实现供应链管理、进行物流资源整合、推进企业整体管理与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发展,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物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物流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